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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罚金去哪里交呢,有什么规定

行政处罚 2023-12-22 19: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刑事案件罚金去哪里交
    1、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因此,罚金的收取由法院来进行。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第五十二条【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二、罚金的数额有哪些种类
    1、无限额罚金制,即由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罚金的具体数额;
    2、限额罚金制,即规定了罚金数额的下限和上限,人民法院需要在幅度内裁量罚金;
    3、比例罚金制,即以犯罪金额的百分比决定罚金的数额;
    4、倍数罚金制,即以犯罪金额的倍数决定罚金的数额;
    5、倍比罚金制。
  • 罚金属于刑事处罚,一般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可以直接拿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也可以与承办法官联系。须注意期限,期满后仍不缴纳的,会由法院强制缴纳。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刑事案件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因此,罚金的收取由法院来进行。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第二百零二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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