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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高息还不上该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12-23 07: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间借贷中还不起高息的,如果该利息属于高利贷,则对于该部分利息可以不还;但对于合法范围内的利息和本金仍然要还,借款人还不起的,可以与贷款人协商分期或者延期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 民间借贷的处理标准:
    1、对于民间借贷,双方约定还款期限的,按约定处理;
    2、没有约定的,贷款人可以随时要求退款,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及时还款;
    3、暂时无法还款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分期还款。
    提起代位诉讼的条件如下: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损害债权人;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债务人的债权不属于债务人个人的债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 民间借贷中利息太高还不起的,如果该属于高利贷,则对于超过法律规定范围部分的利息可以不还;但对于合法范围内的利息和本金仍然要还,借款人还不起的,可以与贷款人协商分期或者延期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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