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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办理产权证需要什么材料

房屋产权 2023-12-23 09: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办理拆迁房的房产证,所需要的材料和手续参考如下: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收原件)。
    4、查档证明(收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有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 一般由房管局单位对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盖公章。拆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需要开发商进行初始登记,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测绘图(表)及相关文件,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后提交申请材料,携带完税证明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办理房产证。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需要拆迁安置协议、拆迁交换证明、确权证明书、拆迁、本人身份证等材料。具体缴纳费用按具体房源确定。拆迁房屋的原有证件,拆迁协议,结算清单,身份证,一般情况下这些证件的所有人名字要一致的.如产生各种资料上名字不一,或拆迁面积和调产面积有找补的情况,还是先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询问。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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