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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条可以补开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2-23 11: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病假条一般是可以补开的。员工在向用人单位申请病假时,如果情况紧急的,可以事后再补开病假条,并依法向单位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例如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书等。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 可以补开病假条,完善病假手续。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 法律分析:可以补开病假条,完善病假手续,一般仅限于紧急救治。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 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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