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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公借款,说是用于家庭生活,但妻子完全不知情,这情况需要共同承担债务吗

婚姻债务 2023-12-23 11: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老公借债用于婚姻家庭生活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也要共同承担。
    如果是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妻子不需要承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夫妻一方借贷,虽然另一方不知情,但是该债务用于家庭生活的需要双方共同承担责任,若并未用于家庭生活且能证明则另一方不用还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夫妻共债共担,意思是夫妻双方共同举债的,或者一方举债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一方举债,另一方不知情,且无法证明借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举债一方的借款,另一方没有共同偿还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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