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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款利息超过本金是不是可以不还

债务追讨 2023-12-23 13: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间借贷偿还利息超过本金一般是不可以的,因为利息的利率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即不能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如果超过了,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偿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法律分析:贷款利息超过国家规定,可以不还。如果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就属于高利贷,对于超过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借款可以不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1、民间借贷还了本金未还利息的,则对于未还部分的利息当事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约定的借款利率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如果超过了,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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