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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迁移户口迁回娘家需要什么资料

其他 2023-12-23 14: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户口迁回娘家需要下列材料:
    1、要当事人到原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2、当事人要带着户口本、身份证、户籍证明、村委会或居委会证明等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公安局审批;
    审批过后可以在网上进行户口迁移,带上户口准迁证明到新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户口迁移。
    离婚后女方户口迁回娘家的流程是什么
    1、带上户口簿和离婚协议书、离婚证或者是离婚判决书。
    去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2、然后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
    3、注销户口;
    4、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办理落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离婚后户口迁回娘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然后去登记机关办理迁入登记: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离婚后女方户口迁回娘家需要准备好所需资料,具体包括如下:本人申请、现户籍证明、离婚证或者法院依法发放的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迁入地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同意迁入的介绍信或者证明。然后女方本人要到迁入地派出所填写随父随母落户审批表。
    根据法律规定,公民因离婚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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