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本人9.25试用期入职,10.9提出离职,在职期间公司老板承认国庆带薪,10.10签署离职协议,公司老板和我对接的时候我向他确认国庆期间带薪并且9.25-9.30薪资在10.15发放,10.1-10.9工资在11.15发放,确认后我签字离职协议,现在他们人事找我说给我结算薪资,打入账户的金额不包含国庆节假日薪资,说是因为老板刚开的公司不懂,不专业,所以人事部分都是她来对接,这个薪资是不给发放的。

讨薪 2023-12-23 19:1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试用期的劳动者离职后,工资一般必须在单位与其解约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当天结算,且单位需要一次性进行结算。但双方依法另有约定的,也可按其约定来进行结算。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试用期的劳动者离职后,工资一般必须在单位与其解约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当天结算,且单位需要一次性进行结算。但双方依法另有约定的,也可按其约定来进行结算。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合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