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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不独立核算如何报税

公司税务 2023-12-23 20: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分公司独立核算的报税:
    1、独立核算分公司和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在增值税征管上是一致的,都在其经营地就地缴纳增值税;
    2、独立核算分公司企业所得税是单独核算缴纳的,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即是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是汇总缴纳的。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外出经营事项,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报告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 分公司不独立核算其报税将财务并入总公司统一核算管理。分公司的收入、成本均应汇总至总部,由总部统一计算出应缴的企业所得税,总部对其中50%的部分在各分公司间进行分配实施就地预缴。
    在季后10天取得总部税务机关出具的分配表,并向当地税务机关进行申报缴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四十六条
    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 不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其国税一般通常是由总公司的财务合并报表汇总申报的,而营业税则是根据分公司的所在地政策由其自行缴纳。分公司需申报的税有营业税、教育附加税、所得税、城建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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