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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合法收养的孩子,亲生父母可以要回来吗现在孩子一岁半,女孩子没有落户口养父母一直没有落户口养父母坚决不想换给亲生父母这个怎么解决

其他 2023-12-24 05: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亲生父母可以要回自己被收养的孩子,如果孩子是合法收养的,也具有法律效力,亲生父母就要经过养父母的同意,可以跟养父母协商取回抚养权,协商不一致可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收养孩子满十周岁,应听取其意见,以及如果亲生父母把孩子的抚养权要回来,养父母有权向亲生父母要适当的补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七条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 1、小孩送人抚养,如果没有办理收养手续的,当事人可以主张要回;如果办理了收养手续,在法律上收养关系即成立,一般不能要回,那对于亲生父母就只有探视权。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小孩送人抚养,如果没有办理收养手续的,当事人可以主张要回;如果办理了收养手续,在法律上收养关系即成立,一般不能要回,那对于亲生父母就只有探视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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