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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婚内财产分割协议自己写双方签字改印的话有没有法律效率?男方承诺他名下的自建房愿意给女方,但是这个自建房没有办房产证,只是在村委登记过在他名下,如果财产分割写了给女方真的离婚了有效吗,能判给女方吗?谢谢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2-24 07:2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看情况。从形式要件上,协议手写双方签字或者按手印,只要不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不侵害他人利益都是合法有效的。从内容上来看,如果双方约定的是婚内财产,那么一般是有效的。
    但是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因为房产是属于不动产,而我国的不动产是以登记为原则,要想真正的实现权力变更,必须要完成过户登记。夫妻双方的约定是离婚后财产如何分配,那么就要以离婚为条件,那么该协议要以离婚为条件,也就是需要双方真正离婚才生效,如果双方真正离婚时对于该房产权属的约定有新的想法,不同意之前约定的内容,那么之前签订的协议则无效。
    需要继续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来进行裁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法律分析:如果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并且已经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离婚协议书就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对房屋产权作出分割的相关约定,对双方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不一定需要经过公证程序。
    但考虑到房产是以登记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要件,非经登记不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物权变动的效果,更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而且其登记还有公信的效力。因此建议当事人在办理离婚手续后,尽快到相关部门办理房产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以保障离婚协议书的约定得到充分履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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