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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这边情况是这样的,我是包工头,我从甲方手里接了一个工程,工人做事摔伤是要我赔还是甲方呢?这个工人的合同是甲方签的工资也是甲方发的,只是我叫来到我工地做事的

工伤索赔 2023-12-24 08: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是指,劳动者因工作而受伤,因此,被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有权享受,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发生工伤后,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产生了关于工伤待遇的争议,这时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这类纠纷可以按照劳动争议的相关规定来处理。
    换句话说,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双方都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就包括了劳动者拒绝接受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待遇,或者是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伤待遇的情形。
    这时候双方就可以通过普通的劳动争议解决途径,解决工伤待遇纠纷。按照劳动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争议必须经过仲裁前置程序。也就是说,只有经过了劳动仲裁,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因此,如果想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的15日内,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九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五十二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二)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三)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四)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 工人在工地受伤,属于工伤;
    应当由包工头承担,但如果包工头无力承担的情况下,由将承包业务转包给包工头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赔偿后,用人单位可以向包工头追偿。
  • 法律分析:是按工伤还是人身损害赔偿,取决于工地属性,如果是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的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建设工地,按人身损害赔偿;相反,则按工伤赔偿。如果工人是由公司聘用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那么工人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如果工人只是完成一定劳务,没有签订任何合同,也无法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建议认定工人与包工头之间存在雇佣关系,是一种劳务关系。
    其次,适用法律:确认劳动关系的,工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确认劳务关系的,工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为案由起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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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作为包工头,从甲方手中接了一个工程,工人因为意外受伤,要求我赔偿,但合同和工资都是甲方提供的,我应该承担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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