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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修房如何批宅基地

土地纠纷 2023-12-24 12: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农村宅基地建房需要以下手续:

    1、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张榜公示;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以户为单位申请宅基地:
    (1)无宅基地的;
    (2)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而现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现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
    (4)符合政策规定迁入村集体组织落户为正式成员且在原籍没有宅基地的;
    (5)因自然灾害损毁或避让地质灾害搬迁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农户申请宅基地条件有其他规定的,应同时满足其他条件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以户为单位申请宅基地:
    (1)无宅基地的;
    (2)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而现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现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
    (4)符合政策规定迁入村集体组织落户为正式成员且在原籍没有宅基地的;
    (5)因自然灾害损毁或避让地质灾害搬迁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农户申请宅基地条件有其他规定的,应同时满足其他条件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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