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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套路贷了 没还款 他们告诉我立案了 我想知道是真是假

网络诈骗 2023-12-24 12: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套路贷通常表现为借款人与被害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并制造虚假银行流水,在表面上达成合法的借款事实,实际上通过砍头息等方式虚增贷款金额、恶意制造违约,通过诉讼仲裁或者其他非法方式占有借款人财物,该行为实则已触犯诈骗罪。现实情况中,有部分团伙妄图通过仲裁或者诉讼实现占有借款人财物的目的,此行为已经触犯虚假诉讼罪。
    套路贷本身就是一种犯罪,借款人遇到套路贷,首先要做的就是前往公安机关报案。并做好报警准备前期工作,例如收集对方的犯罪证据;保留贷款合同,通过网络办理贷款的截图;保留贷款还款记录,明确计算实际贷款本金与还款总额;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取证。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 套路贷的常见的犯罪步骤: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等为诱饵吸引被害人借款,制造民间借贷的假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以及恶意垒高借款金额等。法律依据:《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第三款
    实践中,“套路贷”的常见犯罪手法和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制造民间借贷假象。
    (2)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
    (3)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
    (4)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当被害人无力偿还时,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安排其所属公司或者指定的关联公司、关联人员为被害人偿还“借款”,继而与被害人签订金额更大的虚高“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通过这种“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垒高“债务”。
    (5)软硬兼施“索债”。在被害人未偿还虚高“借款”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向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特定关系人索取“债务”。
  • 立刻向联系公安机关,套路贷的贷款人提起的诉讼是虚假的民事诉讼,虚假的诉讼法院是不会支持的,贷款人可以收集套路贷证据委托律师进行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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