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王✘性别男61岁,准备申请五保,条件,,王✘年轻时候与一名女人,生活多年,但没有结婚,搭伙过日子,期间收养一名小女孩,小女孩结婚后,女人因男人不务正业,吃喝玩乐,就远离王✘,王✘找到现在已婚的小女孩,要生活费,小女孩说领养我的是妈妈,你没工作,没花过你一分钱,经法庭判决,每月五百,女孩条件很差,她老公尿毒症无工作能力,还有俩孩子,生活在农村,只给了俩月,每月給二百,现在已无能力给生活费,,王✘这种情况,无妻子,领养女儿不认他,且无能力赡养,可不可以申请五保

其他 2023-12-24 17: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受理条件:
    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法律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意见的通知》
    二、关于夫妻投靠落户问题 夫妻分居的外地一方年满45周岁,且结婚已满10年,可以投靠在京一方落户。

  • 法律分析:条件符合不用交钱,领养条件如下;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
    2.夫妻双方提出书面申请。
    3.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有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4.收养人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收养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5.收养人常住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子女情况的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条 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 结婚多年,并经区县一级医院确诊一方无生育能力,无已过继或领养儿童,具有抚养幼儿的经济能力,持城市正式居民或农村户口的夫妻,可携带户籍证明、区县一级医院出具的一方无生育能力证明,及由夫妻双方单位加具意见的领养婴幼儿申请书,直接前往儿童福利院申请办理领养登记手续。经院方审核后,即可待领。
    待有可领养婴幼儿时,由院方通知办理领养手续。试养一个月后,双方如无异议,即由院方将婴幼儿户口迁移证以及领养证明交领养人办理入户,正式确认亲属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渭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