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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1000块钱不还法院会处理吗

债务追讨 2023-12-24 19: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院欠钱不给,可以根据以下进行处理:
    1、如果是法院因民事行为而欠钱不还的,也属于民事纠纷,如果催讨不成,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该欠款法院;
    2、如果是法院在取得被执行人的执行款后不及时将款转交给当事人,可以向法院领导、上级法院、检察院、纪委、人大等部分投诉或反映情况,要求法院及时将执行款支付;
    3、如果是别人欠款不还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如果对方在法院判决或调解生效后仍不还款的,则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 法律分析:借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还款,也可以申请支付令督促对方还款。所谓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一、欠钱不还法院会怎么处理
    1、欠钱不还法院会法院可以进行强制执行。有些人欠债后因为还不起或者其他原因,不还钱,甚至失踪,这是对借款人一种很不尊重的行为,法院通过申请、法院受理、申请复议、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采取强制措施一系列的程序来处理问题。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二、裁定驳回上诉后法院会怎么处理
    1、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二审法院对原审案件全面审理后,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量刑都正确,上诉理由不成立的,就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在审理后发现一审量刑比犯罪情节应得刑罚较轻的时候,但是由于上诉不加刑,也会裁定维持原判。
    2、改判;
    (1)原审认定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量刑有错误的。
    (2)原审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的,在查清后可以改判。
    3、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1)原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又不能查清事实后改判的;
    (2)原审程序不当的;
    二、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后,当事人不服还可以通过再审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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