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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院四个月了,可以做伤残鉴定了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2-24 19: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人身损害伤残申请鉴定的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去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委托做伤残鉴定。需要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以及出院小结。出院后仍需复诊的,还需携带近期诊断报告。
    2、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 法律分析:伤情稳定后,一般是在受伤后三个月左右即可。伤残鉴定是指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第一百四十五条 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百四十六条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第一百四十七条 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 伤情稳定后,一般是在受伤后三个月左右即可。伤残鉴定是指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第一百四十五条 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百四十六条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第一百四十七条 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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