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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雨天晚上开车撞到了人,经抢救无效死亡,我正常行驶,对方在我机动车道上,但应对方步态不明,交警没有定责,现在对方把我告上法院请求赔偿100多万,请问我需要赔偿吗,我会有刑事责任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2-24 19: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受害人应这样向交通肇事方索赔:
    1、发生交通事故,应首先分清双方责任,如需提出损害赔偿,还有项目和标准的要求;
    2、情节不严重的交通肇事,可以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认赔偿;
    3、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一、民事上的赔偿责任,根据责任的多少承担赔偿责任;
    二、刑事上责任。
    (一)首先要看是否故意。
    1、故意驾车撞特定的人,属于故意杀人,最高刑为死刑。
    2、故意驾车撞不特定的人,属于危害公共安全,最高依然是死刑。
    3、过失撞死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要看是否违章,事故后果,责任承担等具体情况。
    (二)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 肇事司机承担了刑事责任还要赔偿。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是不冲突的,是根据发生的交通事故的严重性来判定是否追究其刑事责任。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受害人都有权利要求致害人进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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