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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是国企,法定节假日要求我们值班,节假日过后安排补休。也不给加班工资,这样做合理吗?您要咨询的问题……

讨薪 2023-12-24 20:0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法定节假日属于劳动者休息时间,但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但是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如果用人单位既安排劳动者法定节假日工作,又不支付加班工资报酬,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法律分析:按法律规定,法定节假日只能放假或者支付加班费,不存在补休的问题,按法律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按规定处理法定节假日的问题。法定节假日是指根据各国、各民族的风俗习惯或纪念要求,由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用以进行庆祝及度假的休息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七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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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法定节假日要求值班,节假日过后安排补休,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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