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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土地证补办问题

土地纠纷 2023-12-24 20: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农村土地使用证补办流程如下:
    (一)向所在乡镇的土地管理所递交补办土地使用证的申请;
    (二)当地相关部门会派人前去核实自发证起房子是否保持现状及有没有扩建等情况;
    (三)相关部门核实确认后,需要登报说明遗失情况;
    (四)按当地土地管理所要求携带资料前去补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 一、农村土地使用证补办流程是:
    (1)向所在乡镇的土地管理所递交补办土地使用证的申请;
    (2)当地相关部门会派人前去核实自发证起房子是否保持现状及有没有扩建等情况;
    (3)相关部门核实确认后,需要登报说明遗失情况;
    (4)按当地土地管理所要求携带资料前去补办。
    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 农村宅基地的申请流程:
    1、由土地使用者本人向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持户口簿复印件、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有批复无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应先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
    2、异地无住房的,原宅基地必须退耕,由申请人写出保证;
    3、分户建房的,应提供家庭成员签订的分户协议;
    4、因建设需拆迁的须提供拆迁部门的证明;
    5、在县城规划区内,应办理城建规划部门的规划许可证,乡(镇)、集镇规划范围内应取得当地政府的同意;
    6、在公路、沟渠、河道、桥梁两侧建设用地,应按照《公路管理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取得主管部门的同意后到乡镇国土资源所领取宅基地申请表,经村民小组、村委会审查同意,由所辖区域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到实地审查,是否符合法律、政策的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县人民政府委托县国土资源局审批)。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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