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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股权转让问题有哪些

股权转让 2023-12-25 02: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外资企业股权转让问题如下:
    1、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得到全体股东的同意;
    2、外资股权的转让必须得到企业原审批机关的核准,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3、对向第三人的转让及其转让条件的限制;
    4、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未到位的股权质押及其质押股权转让受到的限制。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外资企业股权转让问题有:
    1、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得到全体股东的同意,且经有关机构核准;
    2、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未到位的股权质押及其质押股权转让受到的限制;
    3、外资企业股权的其他转让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外资企业进行股权转让需要以下材料:
    1、变更登记申请书;
    2、股权转让协议;
    3、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4、获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批准的文件;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一)》第五条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成立后,转让方和外商投资企业不履行报批义务,经受让方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受让方请求解除合同并由转让方返还其已支付的转让款、赔偿因未履行报批义务而造成的实际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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