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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按实际工资缴纳社保,投诉到劳动局后,劳动局让公司5月15日前给补缴,现已过去一个多月,公司还是没有补缴差额,能以公司不给足额缴纳社保为由辞职索要经济赔偿吗

社会保险 2023-12-25 03: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未按实际工资交纳社保辞职有补偿,劳动者可以就补偿和用人单位协商,因为法律没有规定未按实际工资交纳社保要给付补偿。但是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未足额缴纳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 未按实际工资交纳社保辞职有补偿,劳动者可以就补偿和用人单位协商,因为法律没有规定未按实际工资交纳社保要给付补偿。但是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未足额缴纳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 用人单位未按实际工资交纳社保辞职要给与劳动者补偿的规定,劳动者可争取。公司未按员工实际工资交纳社保,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立案处理。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十七条 第一款 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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