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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买房合同没付钱能毁约吗

房屋买卖 2023-12-25 08: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买卖房屋时毁约的情形有:
    1、买方因缺乏支付房款的能力而反悔。
    2、买方以房屋质量瑕疵为由,要求解除合同。
    3、房屋过户前或者过户中交易被限制,导致买方权利不能实现,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4、因贷款政策变化、个人征信不良等原因导致买方无法筹款买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遭遇买房毁约行为的,守约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由毁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赔偿金等;守约方拒绝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该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买房合同签了的情形,是可以毁约的,但是需要承担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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