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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下午我骑摩托车路口直行与右转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认定对方全责,我住院观察两天,照成左腿膝盖与左胳膊擦伤、腰部扭伤,身上多出软组织擦伤,现已出院

关于后续理赔请解答,谢谢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2-25 16: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依法判定对方全责,受害方可以向全责方申请赔偿财产损失和住院医疗受伤的其他损失。但是一定要等到治疗结束后。
  •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此外应在医疗机构申请伤残鉴定,医院出具的治疗证明都是对方应赔偿的依据。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标准,一般是按照身体的不同部位,不同的受伤程度来进行鉴定的。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 法律分析:
    1、首先和伤者进行沟通。告知其伤情已经治疗结束,尽早出院并办理相应的理赔事宜。如若伤者依旧不出院的话,便可拒付住院费,让其自行承担后续费用。
    2、找交警进行调解。交警作为交通执法部门,在交通事故涉事双方有着极大的权威性。
    3、如果调解无果可以起诉。提交医院的相关治疗证明,以及已履行的垫付义务等证据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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