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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签的合同是租半年 结果最近楼上邻居太吵 跟房东说 房东第一次没理会 第二次我们录了音给房东听 房东说他跟邻居沟通结果晚上还是吵 我们又录了音 第二天接着给房东听 房东说他来协商 但结果每次都没用 录音录了一大堆 房东每次都说他来说 结果还是那样 我们就不住了 但是他又不退押金怎么办

房屋租赁 2023-12-25 19:5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和房东进行友好的协商沟通解决纠纷;
    2、如果签合同了,可根据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返还租金和违约金以及赔偿造成的损失,要求其承担违约的责任,如房东拒绝履行合同,可去法院起诉。
    3、如没签订合同,沟通协商无果,可要求警方协助解决,更甚者可去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可以报警,由民警进行协调,协调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如果合同中约定了损坏赔偿的话,可以从押金里面扣除损失的费用。不够的要求承租人补上差额。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七百一十条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七百一十条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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