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后房东没有使用权。房东对房屋享有所有权,但是房屋出租后,承租人对出租房屋享有的则是用益物权。房屋租赁是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房屋租赁是房屋使用价值零星出售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出租房的物业费一般由房屋所有权人交纳,房东也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由房屋使用人交纳,但其内部约定不得对抗物业公司。承租人拒绝缴纳的,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出租人交纳并承担连带责任。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