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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费空置房是否可以打折

物业管理合同 2023-12-26 11: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空置房物业费按照物业合同的约定全额收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小区内有未完工建筑的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物业费打折,可以优惠规定标准的15%~30%;办理过户手续后未入住、未使用的空置房与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协商一致,可以按照规定标准的70%交纳。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 法律分析:空置房物业费按照物业合同的约定全额收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小区内有未完工建筑的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物业费打折,可以优惠规定标准的15%~30%;办理过户手续后未入住、未使用的空置房与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协商一致,可以按照规定标准的70%交纳。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中应当遵守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第十七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上述费用的,可向委托单位收取手续费,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 只有少部分地区支持业主申请空置以后对物业费进行打折,打折幅度从50%到90%不等。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房屋空置未使用,也应当缴纳物业费。业主不能以没有享受到物业服务为由拒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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