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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评定有什么用怎样做伤残鉴定

工伤索赔 2023-12-26 14: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伤残鉴定怎么做
    1、伤残鉴定的流程如下: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
    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二、工伤鉴定申请需要什么资料
    提出工伤鉴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 办理伤残评定的程序:委托人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委托鉴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 去做工伤伤残鉴定的流程:先由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一方提出工伤伤残鉴定的申请;然后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书等材料;再由社保行政部门审核;最后在法定的期限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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