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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借了车贷,本金还清了没还利息,已经一年没还款了,但是他把我的车拖走了,我该怎么办?我的车能追回来吗

债务追讨 2023-12-26 14:5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选择报警,由警方调解;
    2.提起民事诉讼,在对方公司所在地法院起诉,请求原物返还。至于拖车费及多增加的贷款,如果合同里面没有约定的话,则不需要缴纳,并且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车辆被拖走期间的个人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法律分析:这种行为不建议,贷款车拖走主要是因为你每月贷款不能及时缴付,按照合同规定,车辆销售部门有权把车辆收回,并取消你的使用权。此外车辆拖走会产生拖车费用,贷款还不上对征信也会产生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三条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二十四条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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