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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后想要退房,合同上写的交房时间是2020年12月30日,在今年2月份的时候收到售楼处发来的函说延迟到3月30日,4月初又收到通知说已基本竣工,在后期验收中,且与前期宣传的赠送门口7平方的面积不同,门口的7平面积是算到公摊内的,与宣传不符合,所以我想办理退房,与售楼处联系后,售楼处的人直接说已经签了合同办了贷款不能退房,请问一下现在我该怎样解决?

房屋买卖 2023-12-26 18: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商品房退房的流程:
    1、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
    2、买房人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开发商应当退还买房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负责办理买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在所述手续或者文件尚未签订前,开发商应当代替买房人向贷款银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与利息;
    3、开发商退还房款。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退房需要签退房协议,退房协议应写明买方卖方的详细信息、房屋的具体情况、双方自愿退房解除协议的承诺、违约责任与纠纷的处理方式,结尾签名署明协议订立日期。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购房者付了全款、签了购房合同的,发现以下情形可以退房:
    1、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即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已到,业主们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或者房子不具备入住条件。
    2、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
    3、开发商没有经过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
    4、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这里要注意,合同中如对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有相反约定的,按合同处理。
    5、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使用。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6、房子存在抵押或其它经济纠纷等情况时,业主也可要求退房。
    法律依据:《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明的,可以认定有效。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
    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
    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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