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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做阴阳合同,该怎么办

房屋买卖 2023-12-26 19: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房屋买卖订立两份以上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为了逃避税收或其它目的签订的一份虚假意思表示的合同。所以,存在阴阳合同,是以合法合规的真实意思表示的阴合同为准。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 房产买卖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处理阴阳合同:
    1、阴阳合同中的阴合同如果依法成立的有效,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
    2、阴阳合同中的阳合同属于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 法律分析:可与房地产商进行协商处理。可协商通过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约定违约方要支付违约金的,违约方应当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可依据合同约定或根据实际损失确定。
    实践中违约金一般不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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