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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是哪些

刑事辩护 2023-12-27 04: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如下:
    1、立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查;
    2、侦查,由特定的司法机关为收集、查明、证实犯罪和缉获犯罪人而依法采取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3、起诉,包括公诉和自诉;
    4、审判,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于依法向其提出诉讼请求的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
    5、执行,刑事执行机关实施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裁定;
    6、终审的判决和裁定,包括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裁定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核准死刑的判决和裁定;
    7、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以及核准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判决和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 进行刑事案件诉讼的程序如下:
    1.立案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查;
    2.侦查;
    3.起诉有两种,包括公诉和自诉;
    4.审判;
    5.执行则指刑事执行机关为了实施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所确定的内容而进行的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刑事诉讼的程序主要有以下内容:
    1、立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侦查,侦查机关立案以后,开始进行侦查;
    3、起诉,对于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4、审判,法庭进行审理,作出判决;
    5、执行。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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