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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工作接近两年(超过一年半),昨天突然被通知被裁员了,之前与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但是被公司以盖章为理由收走后没有返还于我,且工作期间公司未为我交社保,请问我能申请多少赔偿?

社会保险 2023-12-27 11: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赔偿金额是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至于社保关系,只有在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的情形下,劳动者才可以请求赔偿。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既然被公司裁员了,公司多少都应该有补偿,要么重新找个缴纳社保的单位上班,单位继续缴纳社保,要么就自己按照灵活就业的方式自己个人缴纳。
  • 如果公司在裁员时没买社保,先让公司及时补缴社保,再让公司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公司违法裁员的,则按经济补偿的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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