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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孕四个多月了.要离婚.婆家人非逼着我把小孩生下来.可我不想生.他们还跟我吵.我想离婚.然后引产.他家我是待不下去了

离婚 2019-04-03 19: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这条规定只是针对案件审理期间,且是在女方能提供相关证据的情况下。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1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 在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登记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若重婚的一方不想离婚,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重婚房予以相应的离婚损害赔偿。
    重婚是离婚的法定情形之一法院都会依据无过错方的请求判决离婚并要求过错方承担离婚赔偿的。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是双方无配偶者同居,一方又担心对方纠缠,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只能双方协商解决。但是,如果同居一方或者双方是已婚者,即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另外,对于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法院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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