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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遗产公证咨询

遗产继承 2023-12-27 14: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公证房屋什么呢
  • 异地遗产继承办理材料是:
    1、证明继承人身份的材料,例如,身份证、户口本;
    2、证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据,例如,死亡证明;
    3、遗产份额证明材料,例如,遗嘱;
    4、异地遗产继承办理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涉外遗产公证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2、申请人与被继承人及其他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书;
    3、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4、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5、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父母子女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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