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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请帮我解答,别人给我写了工程款欠条,规定2016年6月24日付清,逾期按照每日两百元计算,可是到期了他说没有钱,拖到现在甚至完全不接电话了,我想请问,等我再过段时间去法院起诉他,法院会不顾支持我,按照欠条上面规定的200元每天让欠款人支付给我,就是这个逾期费我能得到吗?谢谢别人给我写了工程款欠条,按照欠条上面规定的200元每天让欠款人支付给我,就是这个逾期费我能得到吗?

债权债务 2019-04-24 15: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诉讼标的是25000元,则需要交纳的受理费:50+375=425元。

    二、借贷关系,借条是证据之王,如果有借条,内容清晰完整,胜诉概率是100%!
      财产案件诉讼时,主要是案件受理费,具体费用是根据诉讼标的的大小来计算的,如果你要求对方归还10万,那10万就是标的额。具体是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的:
      
    1、未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举个例子,如诉讼标的是30万元。则有
      50+90000*
    2.5%+100000*2%+100000*
    1.5%=50+2250+2000+1500=5800元;
       诉讼标的是25000元:则需要交:50+375=425元
  • 去债务人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准备诸如身份证、借条、钱款交付记录、追讨材料、诉状之类的材料,去起诉他还钱。
    判决生效后,你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庭的法官负责帮你实现债权。
    你如委托代理人,可以不出庭。法庭内的安全你无需担心,法院外的安全,法院没义务保障。
  • 你要让欠款人提供之前就把房子抵押给她亲弟弟的证据,看是否是属于事后恶意欺骗你的行为。即便是真的,他的抵押权和你的抵押权也是可以同时行使的,还要看另一个人抵押权有无登记。
    登记的效力大于没有登记的。都没有登记则应按照抵押权人的债权比例清偿。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主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从还款期截止之日(或宽限日届满)起满两年
  • 欠条不是以借贷关系为前提的,当事人之间可以在没有任何借贷关系的情况下签订欠条。根据我国《民法》与《合同法》的规定,只要具备合同要件(适格当事人、确定标的、权利义务关系、签字盖章按手印)、双方意思表示有效、不违背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合同(借条、欠条等)就是合法有效的。
    根据我国《民法》与《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②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③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⑤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⑥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⑦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⑧因被撤销而形成的合同无效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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