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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件是能拘留被执行人吗?

刑事拘留 2023-12-27 19: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可以拘留被执行人的情形其实很多,但拘留的手续和程序都比较复杂,现实当中具体到个案并不是那么常见。对于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多数情况下法院会走完程序,如果申请执行人提供不了财产线索,基本都会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结案。
    如果被执行人是因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则要另当别论
    这种情况下一般法院不会采用拘留的措施来惩罚被执行人,但是,申请执行的一方可以要求法院将其列为失信人员名单,来限制被执行人的一些相关自由,比如,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追加被执行人延期执行的罚息等。
    同时执行人应当随时关注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一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财产线索,应当及时提供给法院,要求法院尽快查封执行财产,以免财产流失。
    执行阶段,法院在什么情况下,才会做司法拘留。
    根据最高法出台的司法解释,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出现以下行为,情节严重的,法院可以做出司法拘留决定: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向人民法院提供执行担保的财产的。那么什么是执行担保呢,比如八戒被执行了,后来八戒去求沙僧,要求沙僧把他的马莎拉蒂车给法院做担保,以求法院暂缓对他的执行,他好凑钱还钱。
    后来八戒和沙僧商议,让沙僧赶紧把车卖了,八戒这种行为,就可能会被司法拘留,因为他已经干扰到法院的执行;
    案外人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转移被执行人财产的。比如八戒和案外人高翠兰,串通赶紧把自己的宝贝九齿钉耙,找个地方埋起来,不让法院找到;故意撕毁人民法院执行公告、封条的;这个好理解,不解释;伪造、隐藏、毁灭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妨碍法院查明财产状况的。
    比如八戒伪造了自己的离职证明,证明现在没有收入了,没法执行。
    指使、贿买、胁迫他人对财产状况和履行义务的能力问题作伪证的。比如八戒收买了老唐,让他帮忙证明自己身无分文,无法执行;妨碍法院依法搜查的;比如法院要搜查八戒的家,八戒就是不让,情节严重的;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执行的;比如八戒拿着武器,就是不让法院执行的;哄闹、冲击执行现场的;好理解,不解释。
    执行人员或协助执行人员进行侮辱、诽谤、诬陷、围攻、威胁、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这行为当然恶劣,不解释;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数据、执行公务车辆、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和执行公务证件的;同上一样恶劣。
    没有财产,这种情况会拘留吗?
    对于哪些真的没有钱或者玩失联的被执行人,从现时执行现状来看,申请人确实那他们没办法,如果申请人想让执行法官拘留他们,执行法官可能会让你提供被执行人现住址及线索,同时还会让你提供相应的证据数据。
    更多时候是可能是执行法官没有时间和精力。现实当中,很多申请人或许想见法官一面,都是非常困难的事情。
    因此,想要拘留被执行人,多数情况下法院需要有关部门的配合,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特别是要跟警察、城管等执法部门的合作,同时申请执行人也要利用自身资源寻找被执行人线索协助法院执行。
  • 执行中的拘留是一种带惩罚性的强制措施,只有被执行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才可以实施,最常见的是隐匿、转移财产,暴力阻碍执行等。所以申请人和律师要拘留被执行人,首先要收集或者配合执行法官收集被执行人的违法证据,否则,执行法官不可能因为申请人的仇恨而拘留被执行人。
    法官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不会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因为拘留所是公安局管理的,所以法院送拘留人员时,遇到老、弱、病、残、孕是很难被收押的,对此,执行法官通常的做法是告知申请人和律师,法院不能拘留此类人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 执行中的拘留是一种带惩罚性的强制措施,只有被执行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才可以实施,最常见的是隐匿、转移财产,暴力阻碍执行等。所以申请人和律师要拘留被执行人,首先要收集或者配合执行法官收集被执行人的违法证据,否则,执行法官不可能因为申请人的仇恨而拘留被执行人。
    法官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不会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因为拘留所是公安局管理的,所以法院送拘留人员时,遇到老、弱、病、残、孕是很难被收押的,对此,执行法官通常的做法是告知申请人和律师,法院不能拘留此类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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