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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完购房合同限购了,合同还有效吗?可以解除合同吗?

房屋买卖 2023-12-27 19: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购房合同是可以解除的,根据解除的原因处理方式不同。如果因为自身的原因想要解除合同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如果因为对方的原因侵犯了自身的合法权益或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是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购房合同能解除,根据解除的原因处理解除的方式不同。如果因为自身的原因想要解除合同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如果因为对方的原因侵犯了自身的合法权益或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是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法律分析:限购令既然不具备法律法规的属性,因此违反限购令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就不可能无效。“合同的效力”与“合同的履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以所签订合同是否能够履行来判定合同的法律效力。
    对房屋买卖合同而言,只要签约主体合法,买卖标的有效,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就依法产生法律效力。限购”只是交易成本高,不是国家强制性限制购房行为,因此不存在合同无效问题。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此种情况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有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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