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今年年底跟我爸一起干活的工人管他借钱,前前后后借了差不多一万块,而且不止他一个人,都算上估计飞五六万了。现在人是联系不上了,电话也打不通,不知道怎么能把篇要回来,他们都说起诉,我这都害怕给的名字都是个假的,去哪找去

债务追讨 2023-12-28 12: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私人借钱赖着不还的,当事人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当事人如果要提起诉讼应当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欠款属于民事纠纷,如对方拒绝偿还,你可以在被告所在的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你需要向法院提交证明对方欠款事实、欠款金额以及尚未偿还的证据,可以提交相关的微信或者短信记录,转账记录等予以佐证。胜诉判决生效后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
  • 法律分析:第
    一、看看借钱的证据还在不在,比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等

    二、找公司人事部,查看入职资料,有无其他家庭联系人,家庭地址

    三、联系家庭联系人,就说同事找他,别说钱的事,需要一个电话号码,或者委托家里人联系

    四、发告知函(邮政)到登记地址,直接说,请归还借款,否则将起诉

    五、以上都没用,请直接上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大理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我父亲的工人借了大约一万块钱,现在联系不上,如何追回这些欠款?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