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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卖了可以要回来吗?

拆迁补偿 2023-12-29 07: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拆迁房可以出售。拆迁房是对被拆迁人做出安置的房屋,安置的对象一般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和征迁房屋的农户。拆迁房五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满五年取得产权证后可以进行出售。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如果与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合同那当然不可以,但如果还未办理产权移转登记的,那么房屋的所有权人还是你,这是你若不想过户你就得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无效的房屋当然可以被要回来,你存在过错的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拆迁人的回迁房屋手续丢失的,可以到当地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进行补办,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房屋拆迁的相关工作。回迁房手续丢失不影响回迁协议的效力,协议对买卖双方依然有约束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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