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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法对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哪些

刑事辩护 2023-12-29 11: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犯罪行为人的行为若构成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的既遂的,则其具体适用的量刑标准为: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法律分析: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既遂的判断:
    1、行为人有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行为;
    2、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的行为必须是情节恶劣的。
    3、表现方式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一般表现为:
    (1)公然进行人身伤害。表现在授意、指使殴打会、统计人员。
    (2)滥用职权,侵犯会计、统计人员的合法权益。表现在调离岗位、扣发工资、降低待遇等。
    (3)利用合法手段,达到打击报复之非法目的。表现在借改革、“优化组合”之名排除异己。
    (4)利用群众对局部利益及眼前利益的期望心理,煽动群众围攻或孤立会计、统计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现行刑法对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的量刑规定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公司、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职、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就可构成该罪,应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五十五条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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