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冷静期流程是怎样的
1、离婚冷静期的流程如下:
(1)当事男女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3)之后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离婚冷静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抚养权怎么判定
离婚抚养权的判定如下:
1、子女不满两周岁的,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
2、已满两周岁的,且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已满八周岁的,在决定抚养权的归属时,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