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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对方欠钱不还如何处理

债务追讨 2023-12-30 01: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欠款的处理方式:首先要判断该欠款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个人债务。如果欠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离婚时,欠款由夫妻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如果欠款属于夫妻个人债务,则离婚时,欠款由夫妻一方个人承担偿还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后欠钱不还的处理:一是向法院起诉要回自己的钱财,要求其偿还所欠债务;二是如果在判决之后其仍拒不偿还的,债权人可以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依职权冻结、扣押债务人的财产,强制其履行偿还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离婚时的债务的处理办法:
    1、个人债务,由债务人自行承担清偿责任,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2、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清偿,但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或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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