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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是夫妻共有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2-30 06: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离婚,一方公积金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住房公积金属于个人收入,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后取得的住房公积金是夫妻共有财产。夫妻一方或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在离婚时应当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只要没有约定婚后公积金归自己所有,那么住房公积金是夫妻共有的财产。夫妻离婚时对于住房公积金的分割是有约从约,无约交给法院判决。人民法院根据住房公积金的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可以适当多分到住房公积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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