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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能够强制执行吗

其他 2023-12-30 07: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房屋拆迁可以强制执行吗
    1、房屋拆迁一般可以强制执行,具体如下:
    (1)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2)如果没有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决定不起诉又不执行的,拆迁部门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二、拆迁安置房买卖合法吗
    拆迁安置房买卖一般不合法,具体如下:
    1、法律规定,安置房在五年之内是不能进行买卖的;
    2、由于安置房各个市地政策不一,因地制宜,所以规定也并不硬性,对于安置房,国家对这种买卖交易是不允许的,所以这种情况下签的过户合同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也无法公证;
    3、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安置房,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
    因此,确需出售此类安置房的业主,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安置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相关部门收购。
  • 拆迁房可以强制执行。如果拆迁房的所有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债权人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对其强制执行。法院可以依法就该房屋或者拆迁所得的价款予以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五十条
    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
    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
    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
  • 拆迁房可以强制执行。被拆迁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或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搬迁的,区、县房地局可以作出裁决一并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拆迁申请。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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