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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有个关于房产过户方面的问题想向您咨询一下。1本人男方,双方房产在女方名下,由女方婚前购置,公积金还贷,当前处于还贷期间。现双方已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书内明确说明房产归男方,未在婚姻调解书内提现房产归属。现已离婚,男方要把房产过户到男方名下,该怎么办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2-30 12: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一起还贷的,房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还贷部分共同分割。
  • 婚姻期间购置或者一方继承取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由夫妻双方分割;双方协商一致,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产归女方的,则在离婚后,房产应归女方所有,女方可以依据离婚协议书的约定,要求男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男方不配合的,女方可以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办理过户手续。
  •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房产变更产权的要过户。夫妻离婚时属于个人财产的房子分配给个人,属于共同财产的房子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双方当事人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出资人、出资份额、是否涉及赠与、孩子归属判定、双方在婚姻存续过程中有无过错等因素进行分割处理;有协议的,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处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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