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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回娘家需要什么?

其他 2023-12-30 16: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户口迁回娘家的办法:
    1、妇女持有计划生育证明、婚姻证明、户口本、身份证;户口本、身份证本、身份证及关系证明;
    2、申请人持上述证件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再到公安局办理准迁证;
    3、取得准迁证后,持准迁证到户籍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迁出户籍;
    4、持户籍迁入手续到迁入地户籍管理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户口迁回娘家的条件如下:
    1、本人满足娘家本地辖区迁移户籍的法定要求;
    2、能提供迁移必备的材料,且材料齐全、合法、真实;
    3、婚后户口迁回娘家的其他法定条件。
    申请人应带上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险机构出具实际缴费累计满1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年、月度缴费情况;其他情形, 申请人主动提出以下需求的,还需提供申请落单位集体户的,适用于所在工作单位已设立单位集体户的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开具的入户介绍信;申请落居民家庭户的,适用于申请人有合法固定住所,或申请在他人户下落户的人员,需提供合法落户地址证明或迁入方的户口簿和同意落户说明;申请配偶、子女随迁的,需提供随迁人员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如委托他人提交申请,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和申请人签名的委托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 户口迁回娘家需要准备下列材料:村委或街道办证明、接收户口的户主的户口本和身份证、迁户户籍证明、迁户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然后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迁出证明;最后带户口迁移证去即将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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