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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夫去年12月份离婚,房产,孩子他都要。一气之下,我同意净身出户。但现在我不忍心不管孩子。我想要一半房子,继续抚养孩子。前夫同意。我们的房子在农村,是2012年修的,只有规划许可证,没房产证。法院不受理,请问我该怎么办房产,我同意净身出户。我想要一半房子,继续抚养孩子。我们的房子在农村,法院不受理,请问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6-02 12: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夫妻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进行约定,则婚前购买的房产为一方的财产,婚后购买的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后孩子前夫抚养,现在如何变更抚养权?
    给当地法院写份变更抚养权的申请,然后等法院才判决。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婚内与他人同居,离婚时不是必须净身出户。婚姻法没有这样的规定。这类案件通常由于证据不足,人民法院都不会认定非法同居。即使认定了,按照法律规定也只是赔偿无过错方精神损失,通常也就是几千元到几万元的数额,而不是判过错方丧失全部的共同财产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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