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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高速服务区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分责五五。他是借的车不走保险,要自己掏,有个叔叔比较不好说话,4s店定损5000块左右,他不给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2-31 03: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行可以提起诉讼。在发生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对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受害方除了可以要求赔偿汽车修理费外,如果产生合理的交通费和误工费的,也可以要求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 【法律分析】
    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造成人身损害的,需要向对方索要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除此之外,还要向对方索要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 法律分析:一般处理方法有两个
    1、到车辆损失评估所去评估下这次车辆的损失,评估所会出具一份据有法律认可的评估单,你拿着评估单去当地法院提出诉讼。
    2、就是你不停的打电话催促他吓唬他告诉他如果不来交款你就到法院起诉他。
    一般这两种方法都可以解决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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