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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附件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法律怎样规定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2-31 09: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附件有法律效力。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有关合同附件法律效力与合同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第一百五十九条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 1、劳动合同附件有法律效力。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有关合同附件法律效力与合同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第一百五十九条,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 劳动合同附件,与劳动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确定的,就构成了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在法律上带有附件的劳动合同是被认可的,因此附件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这些附件也可以作为劳动争议处理的有效证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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